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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-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为做好本学期重新学习的组织、管理工作,根据《广西外国语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》广西外国语学院〔2016〕94号)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新学习对象

(一)重点对象:2018届本科、专科毕业生中补考未过的在校学生。

(二)其他符合重新学习规定的在校学生以及2016、2017届本、专科结业生中因课程不合格领取结业证的结业生。

二、重新学习流程

(一)在校学生申请重新学习者

1.网上申请:

符合重新学习条件的在校学生需于2017年9月29日-2017年10月12日上网办理申请手续:登录广西外国语学院主页http://www.gxufl.com/,点击主页面左下角的公共系统,再选择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”,或直接输入网址:

(1)http://jw.gxufl.com/(校内校外均可)

(2)http://jw.gxufl.com/jwweb/(校内校外均可)

身份选择“学生”→输入“学号”、“密码”、“验证码”登录→选择“学生成绩—申请重修”→找到相应的课程→点击报名→状态变成“已受理”→选择打印(每门课程打印一份表格)。

2.缴费确认:

在校学生持打印的《广西外国语学院重修申请表》(一门课程一份表格)到财务处缴费、盖章(缴费确认时间:2017年9月29日—2017年10月12日,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6:30,国庆假期除外)→持已盖章的“重修申请表”和收据到各开课二级学院的教学秘书处确认上课班级→领取《重修听课证》→凭《重修听课证》上课及参加考试。

(二)结业生申请重新学习者

1.填写申请表:

申请重新学习的结业生填写《广西外国语学院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》)(一门课程一份表格)(详见附件1)→到原二级学院审批。

2.缴费确认:

结业生持审核通过的《广西外国语学院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》(一门课程一份表格)到财务处缴费、盖章(缴费确认时间:2017年9月29日—2017年10月12日,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6:30;国庆假期除外)→持已盖章的“重新学习申请表”和收据到各开课二级学院的教学秘书处确认上课班级→领取《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听课证》(模板见附件2)→凭《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听课证》上课及参加考试。

三、重新学习形式

学生重新学习方式以跟班听课为主、自学为辅,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安排重新学习学生的上课、考试及成绩的录入工作。

二级学院根据《广西外国语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》广西外国语学院〔2016〕94号),做好重新学习安排,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务系统重新学习学生选课的确认工作。

四、重新学习收费标准

1.专科:所有的重新学习课程均按每学分128.50元的70%收取,即每学分收取90元。

2.本科:所有的重新学习课程均按每学分235.30元的70%收取,即每学分收取165元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学生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(2017年9月29日—2017年10月12日)内完成网上申请及线下确认工作,才有资格参加本学期的重新学习及考试,逾期不再办理;仅完成网上申请,但不按时线下确认的,也视为申请不成功,不能参加本次重新学习及考试。

2.学生凭《重修听课证》或《重新学习听课证》跟班上课或接受教师指导、参加考试。学生应妥善保管《重修听课证》或《重新学习听课证》,《重修听课证》或《重新学习听课证》一经发出不再补办。

3.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将重新学习工作安排通知至每一个重新学习学生,组织好学生的重新学习工作。

4.重视重新学习过程管理,要求负责学生重新学习的指导老师,认真填写《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重新学习课程自学计划及进度表》(详见附件3),根据计划授课,并将此表与重新学习学生的试卷一同保存到试卷袋内。

 

附件:

1.广西外国语学院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

2.2017-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听课证(模板)

3.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重新学习课程自学计划及进度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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